案件管理部职责:
主要是统一受理检察院管辖的案件并负责审查、分流和流程监控;对各业务部门的执法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统一负责涉案财物监管、业务考评和业务数据统计、分析;组织开展办案质量评查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办理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工作,负责与相邻国家司法机关相互进行的司法合作工作,安排双方之间办案过程中的具体事务,负责检察机关涉外个案协查工作;组织协调本地区检察调研工作,就具体应用法律和执行政策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参与组织有关法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承办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检察官协会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法律、检察业务相关资料;编纂检察志。
负责人:柳华(案件管理部主任、一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