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察工作。动员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储建玲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巡察典型案例,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荣奇就开展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仕明作表态发言。
李荣奇指出,巡视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对全市检察院开展上下联动巡察,这是落实党章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督促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市检察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珍惜本次接受巡察的难得机遇,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体现到巡察工作中。
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坚守巡察职能定位,围绕市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的情况,健全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的情况,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的情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党组书记履职担当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巡察组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市检察院党组要强化组织领导,自觉接受、全力配合巡察监督,确保圆满完成巡察任务。
张仕明表示,这次巡察工作既是市委对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玉溪检察工作的一次高标准、高质量的实践指导,是一次全面系统的把脉问诊,充分体现了市委对玉溪检察工作的重视和厚爱。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检察工作的各项要求上来,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政治自觉,努力交出一份绝对忠诚的思想答卷。要落实政治要求,配合好巡察工作,服从巡察组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严守巡察工作纪律,抓好自查自纠。要以此次系统巡察为契机,坚持把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抓手,落实落细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在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30个工作日,巡察期间,巡察信访接待点在市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室;设置专门邮政邮箱:云南省玉溪市A364号邮政信箱;设有专门值班电话:15908777561;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网站)